在二十五岁那年进阶高阶骑士。
按理说这种继承人对任何一个王国都是求之不得,可问题是,大王子表示探索真理才是他一生所求,压根对王位没有兴趣;二王子则一天到晚不着调,动不动就想撂挑子偷懒,屡次企图偷偷溜走游历世界。
三王子倒是老老实实中规中矩,可是两位大哥珠玉在前,未免被衬托的有些碌碌无为。
到底谁来继承王位,整个王族头疼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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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名轻骑兵以松散队形,横向铺开近百米,在野地中行进。
这只是日常巡逻工作,并不要求与敌人正面搏杀,甚至还可以打些野味改善生活,大家都很轻松。
“老大,我们还真准备在这血潮军里干下去啊?”
一名轻骑兵双腿微微一夹,战马轻松的越过一从矮小的灌木,骑在马背上的骑士,甚至懒得看一眼,就在马背上扭过头去问道。
“为什么不?”被他称为老大的骑士统领反问道。
“老大,我也很喜欢安德将军提出的分钱方法,可这方法对临时组队的冒险者还算可以,但是想维持这么大一只军队、肯定要完蛋。”
盖文轻轻拍了拍胯下在战马的脖子侧面,让战马换了一个方向,朝比较平坦的地面走去。
“安德将军我看就是太年轻,什么东西都理想化,有钱的时候分钱,没钱的时候怎么办?难道大家当兵不领薪水吗?”盖文埋怨道。
盖文倒不是抱怨安德宣布的军纪制度,正相反,他认为安德如此大手笔分钱的方法,实在太过理想化,想要维持一只军队是根本不可能。
人都是欲壑难填,拿钱的时候兴高采烈,没钱的时候屁股朝前。
没有谁会因为老板前面发钱发得多,当公司破产的时候就不拿薪水跟着你白干。
想要用这种办法维持军队,那非得百战百胜,每次打仗都能从战争中大笔赚钱才行。
前者虽然罕见,但历史上还有这样的名将传说;
至于后者,他们这一些人在投靠血潮军之前可都是干佣兵的,勉强也算得上见多识广,就从来没听说过有越打仗越赚钱的说法——小规模盗贼团抢劫商队也就算了,到了国战这个层次,绝没有低成本、高收入的战争。
“你管他那么多?我们先在这里混着,如果血潮军撑不下去,我们大不了再去干老本行。”盖文的老大明恩,一边左右打量着,一边说道。
“老大,你也不看好安德将军吧?”
“不,我很看好安德将军。”明恩微笑着说。
他不会现在就对弟兄们说整个血潮军其实只是将军大人计划的第一步。
虽然整体计划只是对他们这些中级军官露出冰山一角,可光是显露出来的部分,已经足以让他对将军的计划信心十足。
正说着,前方数百米外,有一道火光猛然拔地而起。
“大家注意,准备接应前面的炮灰,安德大人说的规矩都记得吗?”明恩大喝道。
“记得。”众人齐声回答。
血潮军的规矩就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
当然,只有在场最高指挥官才有资格下令逃跑,小兵是没资格自己决定进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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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镇。
“三日内,第二、第三轻骑兵大队遭遇狼骑兵斥候和精灵白马轻骑斥候共计十一次,合计斩杀狼骑兵十一人,精灵白马轻骑三人,血潮军阵亡四人,敢死队死亡四十七人。”
所谓敢死队,是安德这一路行来收编的各路毛贼、盗匪、战虏以及一些吃不饱饭的平民。
这些人平日里归后勤大队管,负责挖掘沟渠、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