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女子手,好大的盛酒钟。
难不成她还能知道自己下一步想要做什么?
巷歌觉得不可思议,明明自己只是临时起意喝点酒的。
然而,事情并没有发展的这么玄乎和诡异。
小女孩只是给自己倒了一杯,可能是女孩不会倒酒,倒满溢出了不少,清酒流到了桌子上,激起了女孩一阵慌乱,手足无措。
看得出来,这个站起来顶多辫子齐到自己胸口的小孩慌乱的不曾有过演绎。
她想擦掉桌子上因自己失误多出来的酒水,但又嫌弃酒水,找不到抹布,舍不得用手。
慌乱过后,女孩还是坐在那儿,恢复了安静,但是看向巷歌的眼神多了分歉意。
巷歌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安静的打消喝酒的念头,慢慢的吃,余光注意着这个自称九半的小姑娘。
九半?
酒伴?
名字好像多年前遇到过那个平胸小娘们儿。
巷歌思绪所到,目光明显看到小姑娘塞得鼓鼓的小嘴,九半随手做了个撩了撩额头前的头发的动作。
巷歌在这一霎那,仿佛又看到了她,心头一动,再看觉得真的好像,好像。
嗯,可惜不是她。
想到这里巷歌心里出现些微伤感。
嚼着食之还行的饭菜,九半心里问着自己他这是认出了我,还是没有?
巷歌这次因为思绪扰乱了食欲,真的没多少心思胡吃海塞,食大于天的道理此刻没用来说服自己。
他不奇怪为何这样一个毫无修为的凡人女孩会跑到他的饭桌上,因为这是一个吃饭的客栈。
他也不奇怪为为何半天看不到女孩的家人,因为每个来这里的人都知道这个城随处可见的黑衣士兵是用来带路的,因为谁迷路了都可以抓着黑衣人的手臂,他将会将你送到你说的任何这个城里的处所。
巷歌更不奇怪为何他这种人的桌上来了这个不同寻常的客人居然对他毫无惧意,甚至于毫无拘束。
巷歌知道为什么,在看到九半小姑娘吃饱喝足打着饱嗝,一切都懂了。
时光匆匆,这个城经历了很多事,毁了又建,建了又毁,再毁再建,再建再毁,毁毁建建,建建毁毁风雨颇多,却屹立不倒。
这个城最慢只化作过废墟一片十年便焕然一新,生机在一次次的毁灭中茁壮成长。
如今,就连城主已经死成了一个活着的佛。
世人称他为十一活佛,因为天下人都知道千百年前他便有了普度众生,重生涅槃的实力。
然而,他救死扶伤,教化蛮愚,传道授理,苦留人间几多载,可谓是立地成佛,羽化为仙。
称他十一活佛,是因为世人都知道,凡境十满,世间若有十一,那他定是,不是也是。
虽是风风雨雨,这个城一直是这个城。
这个城叫生财城,不是因为此地黄金千百两,是因为有间吃饭的客栈,叫穷途知音归乡处。
穷途知音归乡处的客栈的牌匾上写着和气生财,大门旁没有对联,有的是两幅长画。
左是一片山野,有飞鸟走兽,死的栩栩如生,都争那画的像狗屎一样的东西;
右是一个画底一个风姿绰约的执剑剑仙,被一凳子横着剖穿了胸膛,剑仙临时之手还伸向那一袋看一眼就知道是钱的玩意。
要是问有仙界刻画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谁最入木三分,或许没人会说生财城的这里会上榜。
但是要说谁画的最简单明白的,天底下还真没有第二处。
从古至今飘飘摇摇,但是没有过风雨吹倒过这件没什么太多意思的破饭店。
有仙界,生财城每天的人流数以不知多少万计。
每个地方都是角落,每个地方都很繁华。
很多人慕名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