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象就可怜悲悯。
可在原著中就不同了。
原著中,普普和丁浩逃出福利院并不是什么为了给普普的弟弟凑学费,相反,普普的父亲杀了妻子和儿子,不过普普坚信自己的父亲是无辜的。
同时,普普逃出福利院是因为她和丁浩在福利院的遭遇,更重要的是普普被院长欺负。
没错,院长是一个恋铜癖。
“他把我带到单独的房间,脱了我衣服裤子,要摸我,有好多次,他还脱了他的裤子,把他的***塞我嘴里,臭死了,他***上还有很多毛,几次塞到我嘴里,太恶心了,每次都想吐。”
……
这是原著中普普和朱朝阳说的,毕竟普普还小,并不懂这是怎么回事,至于朱朝阳更是问为什么要塞嘴里。
当然了,只有丁浩稍稍懂一些。
这普普的遭遇确实值得同情,但同时年纪小的普普却是有极恶的一面。
比如在朱朝阳说了王瑶的事之后,普普则是表示要替朱朝阳出气。
丁浩,就是剧中的严良则是想着打她一顿,或者说抱到垃圾桶里吓唬她一些,但是普普却冷笑一声:“这就够了?最好是把她衣服脱光,把衣服扔进厕所大便堆里。”
小小年纪脸上的恶毒之色则是可见一般。
这毕竟和普普的经历有关。
所以,相比较而言,其实剧中的普普已经是很善了。
怎么说呢?
如果只按《坏小孩》原著拍出来那么绝对是不可能过审的。
其它片段不说了,就说关于未成年犯罪这个片段。
原著中是这么写的。
……
“孩子犯罪总不会被枪毙的。”朱朝阳痴痴地重复了一句,出了会儿神,随即突然从地上跳起来,奔到书架前,从一大叠的教科书中,抽出了那本《社会政治》,匆匆翻到记忆中的那一页,几经确认,他转身看着普普,激动地一把抓住她,“我没到十四周岁,我没到十四周岁!”
普普不解道:“那又怎么样?”
朱朝阳连声道:“未满十四周岁是无刑事能力的,我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丁浩(剧中的严良)从游戏中回过神,转头问:“什么意思?”
“就是即便警察发现是我干的,也没事,到明年一月份我才满十四周岁,现在未满十四周岁,犯罪了没事!”丁浩不相信地摇摇头,自己算了一下,道:“我还有四个月才十四周岁,普普更要过两年,照你这么说,我们去街上杀人都没关系呀。”
……
你说网剧敢这么演吗??
休说网剧了,就是网文你如果敢这么写,你信不信立马会被举报的??
可是现实就是这样。
想想有些小畜生杀人的新闻,还有一些小畜生竟然猥亵小孩子,这些人都不会有任何问题的。
因为未成年保护法往往保护的都是小畜生。
其实有些13岁左右的小畜生什么不懂??
但是没有办法,他们就是有免死金牌。
现在一些未成年人的阴暗面同样是相当恐怖的。
这也是原著叫《坏小孩》的原因所在。
记得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有的人的孩子是孩子。
而有的人的孩子是畜生。
关于网剧普普的人设余小树不可能大改,但是她准备稍稍的让普普偶尔露出与年龄并不相符的一面,同时,关于在福利院被猥亵则准备点一下。
两件事可以让普普这个人物再立体一些。
在拍摄了两天了,张毅今天准备正式拍摄朱朝阳、普普、严良三人的戏份。
不过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