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上面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地写着条款,除了刚才那位男士陈述的内容外,有一条是针对李慕珩的。 大意是,除非受赠人林岚有变卖、赠送这套房子的行为,否则李慕珩任何情况下都无权将这套房子收回。 这条内容看似限制了林岚,实际上针对的是李慕珩。 他当年到底是闹得哪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