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侠客行(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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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经其始,我竟其工,是皆有益于琴,而无益于桐。谭嗣同作。”
二十三个字,他写了三遍才满意。罗升在旁边磨墨,看他一会儿皱眉,一会儿笑,心里纳闷:不就是写几个字吗,怎么比写八股文还费劲?
他不懂。
那二十三个字里,有谭嗣同隐隐约约对自己命运的预感:雷劈了树,对树是灾难,却因此成就了两张好琴。将来呢?若有人、有事要劈他,会不会也成就别的什么?
残雷琴的题诗更长。琴背刻“残雷”二字,下面是行楷:
“破天一声挥大斧,干断柯折皮骨腐。纵作良材遇己苦,遇己苦,呜咽哀鸣莽终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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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左边,盖了一方朱文印,篆书两个字:“壮飞”——他的号。
写完最后一个字,天已经黑了。
谭嗣同搁笔,退后两步看,忽然想起什么,对罗升说:“你去把凤矩剑拿来。”
剑捧在手里,琴摆在面前。剑是冷铁,琴是温木;剑是杀伐,琴是中和。
可他看着它们,只觉得是一件事的两面——剑气箫心,剑胆琴心,都是一口气,都是从胸腔里吐出来的那点东西。
“少爷,这琴……”罗升小心翼翼地摸了摸琴身,“能弹吗?”
谭嗣同坐下,把崩霆琴横在膝上,右手轻轻拨了一下空弦。
“嗡——”
那声音不是他想像中的任何一种。沉,却不清冷;厚,却不闷钝。
像远雷滚过山脊,又像有人在很深的地底下敲钟。余韵久久不散,在静夜里一圈一圈荡开,荡到墙边,又荡回来。
他又拨了一下。
这一声,他听出来了——是那年夏天,在甘肃戈壁上听见的风声。一望无际的黄沙,天边有骆驼队的铃铛,慢悠悠的,一下,又一下。那是他跟着父亲在任上,第一次真正离开书斋,看见天地之大。
这木头里,住着雷,也住着风。
这颗心里,也有风云涌动,久久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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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十七年春天,谭嗣同带着崩霆和残雷,离开浏阳。
同行的还有凤矩剑,还有罗升。
行李简单,琴囊却是他亲手缝的——白绫面,蓝布里,针脚歪歪扭扭,但结实。
“走吧,咱们去南洋看看。”
剑胆琴心,一路向南。
九两金